液壓閥有手動、機動、電動、液動、電液動、氣動等多種操縱方式,各種操縱方式可根據系統的操縱需要和電氣控制系統的配置能力來選擇。
1.公稱壓力(額定壓力)的選擇
可根據系統設計中確定的工作壓力選擇相應壓力級的液壓閥,并應使系統工作壓力適當低于產品標明的公稱壓力值。高壓系列的液壓閥,一般都能適用于該額定壓力以下的所有工作壓力范圍。但是,高壓液壓元件在額定壓力條件下制訂的某些技術指標,在不同工作壓力情況下會有些不同,而有些指標會變得更好。
液壓系統的實際工作壓力,如果短時期內稍高于液壓閥所標明的額定壓力值,一般也是允許的。但不允許長期處在這種狀態下工作,否則將會影響產品的正常壽命和某些性能指標。
2.額定流量的選擇
各液壓控制閥的額定流量一般應與其工作流量相接近,這是最經濟、合理的匹配。閥在短時超流量狀態下使用也是可以的,但如果閥長期在工作流量大于額定流量下工作,則易引起液壓卡緊和液動力并對閥的工作品質產生不良影響。
一個液壓系統中各油路通過的流量不可能都是相同的,故不能單純根據液壓源的最大輸出流量來選擇閥的流量參數,而應考慮到液壓系統在所有設計狀態下各閥可能通過的最大流量,例如串聯油路各處流量相等;同時工作的并聯油路的流量等于各條油路流量之和;對于差動液壓缸的換向閥,其流量選擇應考慮到液壓缸換向動作時,無桿腔排出的流量要比有桿腔排出的流量大許多,甚至可能比液壓泵輸出的最大流量還要大;對于系統中的順序閥和減壓閥,其工作流量不應遠小于額定流量,否則易產生振動或其他不穩定現象;對于節流閥和調速閥,應注意其最小穩定流量。